立法院 6 月 30 日上午由副院長江啟臣敲槌,三讀通過《虛擬資產服務法》,這是台灣第一部加密貨幣專法,全文 56 條,主管機關定為金管會。法案把虛擬資產服務商(VASP)從過去的洗錢防制登記制,正式升級為金管會許可的特許行業,這部法律從草案吵到三讀走了好幾年,到底改了什麼,會不會影響到投資加密貨幣的人?本文一次拆給你看。
(前情提要:台灣行政院釋出《虛擬資產服務法》草案全解讀!新增穩定幣相關條文、詐欺操縱最重關10年)
(背景補充:台灣|金管會公告首批虛擬資產服務商9家合規,18家列VASP黑名單永久停業)
重點摘要
- 《虛擬資產服務法》6 月 30 日三讀通過,全文 56 條,主管機關為金管會;VASP 從洗錢防制登記制升級為許可制,7 類服務商須分別取得牌照,最快 2027 年上路。
- 穩定幣設三道門檻:境內限銀行發行、只能連結法定貨幣、須維持十足準備資產並交付信託,發行還要經央行同意與金管會許可。
- 詐欺與操縱市場行為入刑,處 3 年以上 10 年以下徒刑,併科 1000 萬至 2 億元罰金;現有 8 家業者最長有約 2 年過渡期完成換照。
等了好幾年,台灣的加密貨幣終於有了自己的母法。立法院 6 月 30 日上午三讀通過《虛擬資產服務法》,這是繼洗錢防制納管之後,台灣第一部專門替虛擬資產量身打造的法律。過去交易所只要完成「洗錢防制登記」就能營業,門檻低、管得鬆;從今以後加密貨幣(虛擬通貨)行業要像銀行、保險、證券一樣,拿到金管會的特許才能開門做生意。
這部法律全文 56 條,從總則、服務商許可、共通管理規範、個別服務商規範、同業公會,一路寫到穩定幣專章,幾乎把這個產業能想到的環節都圈了進來。對動區的讀者來說我們能直接問三個問題,交易所會怎麼變?穩定幣能不能發?還有最實際的,對我們一般投資人有沒有差?
服務業者從「登記」到「特許」
這次最核心的改變是把虛擬資產服務商(VASP,泛指交易所、錢包、託管等業者)從「登記制」改成「許可制」。差別在哪?登記制比較像去主管機關報到,備齊資料、完成登記就能營業;許可制則是特許事業,金管會要先審核你的資本、財務、內控、負責人資格,都合格才點頭發牌,沒拿到牌照就營業就是嚴重違法。
法案把虛擬資產服務拆成 7 類,每一類都要分別申請牌照,做幾種業務就得拿幾張牌:
- 交換商:提供虛擬資產與法定貨幣、或不同虛擬資產之間的兌換。
- 交易平台商:也就是大家熟悉的交易所,撮合買賣雙方下單成交。
- 移轉商:替客戶把虛擬資產從一個地址轉到另一個地址。
- 保管商:替客戶保管私鑰與資產,類似加密貨幣版的金庫。
- 承銷商:協助新的虛擬資產對外發行、銷售。
- 借貸商:提供虛擬資產的借出與借入服務。
- 其他:主管機關認定的其他虛擬資產服務。
這套設計等於告訴業者,過去那種「一個 App 什麼都做」的日子要結束了。想同時經營交易、保管、借貸,就得一張一張牌照去申請、去被審。對大型交易所是合規成本,對小型業者則可能直接是決定生死的門檻。
好處是把每一項加密貨幣服務切開來管,金管會盯起來更細,對投資者保護更周全;但在台灣加密行業的進入門檻也一口氣墊高了。
穩定幣的三道門:只准銀行發,還要十足準備
這部法律另一個重頭戲,是台灣首度替穩定幣立規矩。所謂穩定幣,是一種把幣值錨定在法定貨幣(例如 1 枚等於 1 美元或 1 元新台幣)的加密貨幣,全球最大的兩支是 USDT 與 USDC。台灣這次替它設了三道門:
第一道,發行人限定法幣儲備。境內想發穩定幣,發行人只能連結法定貨幣,不能拿一籃子資產或其他加密貨幣來當錨。這跟美國、香港開放非銀行機構申請發行的路線明顯不同,台灣選的是最保守、最穩的那條。
第二道,準備資產要十足、要分離、要信託。發行人必須維持與發行量等值的「十足」準備資產,這筆錢要跟自家財產分開,還要交付信託,避免業者把客戶的錢拿去亂用,也避免哪天公司倒了、準備金跟著消失。
第三道,境外穩定幣被當成「商品」管。像 USDT、USDC 這類國外發行的穩定幣想進台灣,不會被當成貨幣,而是視為一種商品,必須在國內合規的交易所上架、並經金管會同意。換句話說,未來台灣人手上的 USDT 還是能用,但它在法律眼中的身分,從一種「錢」變成了一種「受管理的商品」。
詐欺最重關十年、罰兩億,市場操縱也入刑
對長期被詐騙陰影籠罩的加密圈,這部法律的罰則是最有感的部分。法案明訂,對足以重大影響虛擬資產發行或交易的資訊,不得有虛偽、詐欺、隱匿等行為,也不得直接或間接從事影響交易價格或供需的操縱行為。違反者,處 3 年以上 10 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 1000 萬元以上、2 億元以下罰金。
把「操縱市場」明文入刑,是這部法律相當值得注意的一筆。過去幣圈常見的拉高出貨、假交易量、內線倒貨,在缺乏專法的年代往往只能用詐欺或一般刑法去追,舉證困難、定性模糊。現在有了專條,等於替檢調辦案補上了一把更鋒利的工具。當然,法律有了,能不能真的抓到躲在境外的莊家又是另一回事。
最快 2027 年上路
法律三讀通過,不代表明天就生效。金管會還要訂定相關子法,目前規劃約 9 項,預計最快 2027 年第一季、也就是明年 3 月底前完成,屆時專法才正式上路。
對現有的 8 家完成洗錢防制登記的業者,包括 MaiCoin、BitoGroup、XREX、禾亞、富昇、跨鏈、拓荒與重量,法案給了一段過渡期:新法施行後 12 個月內要向金管會提出許可申請,並在施行後 21 個月內完成審查、取得許可證照,必要時可再延長 3 個月一次。算下來,現有業者最長約有 2 年時間完成換照,最快得等到 2028 年第一季底前才會陸續拿到正式牌照。
監理升級,但不想過度施壓現有業者,設定給兩年緩衝,是讓市場有時間調整,也讓金管會自己有時間把子法和審查機制備齊,更讓未來想經營部分業務的金控、新團隊準備新公司。從母法三讀到真正全面落地,中間還有一段不算短的路要走。
對一般人有差嗎?
講了這麼多牌照與條文,最實際的問題還是這個,如果我只是個普通的投資人,這部法律到底跟我有沒有關係?答案要看你是哪一種人。
如果你從沒碰過加密貨幣,短期內幾乎無感。過渡期長達兩年,現有交易所照常營運,這部法律不會在明天改變你的生活。它真正的意義,是把一個過去半灰色的行業,正式搬進了金融監理的框架裡,替「未來可能會投資的民眾」鋪好金融普及的安全規則。
如果你有在用交易所買賣,影響其實是好的。未來你開戶的平台必須持牌營業,客戶資產要與業者自有財產分離保管,財務要受金管會監督。簡單說,交易所「捲款跑路」或「挪用你的錢」的空間被大幅壓縮,這對散戶是實打實的保障。代價是合規成本墊高後,部分小型平台可能退場,市場選擇會變少。
如果你常用 USDT、USDC,要留意它們未來在台灣的身分變成「商品」,必須透過合規交易所上架流通。短期你照樣能買能用,但長期的買賣管道會更受規範;而真正的台幣穩定幣因為只准銀行發、又要十足準備,安全度更高,但來得也更慢、選擇更少。
如果你最怕的是被詐騙,這部法律站在你這邊。詐欺與操縱市場入刑、最重關 10 年罰 2 億,對假交易所、殺豬盤、拉高出貨都是一種威懾。但要記得,法律管得到的是合法業者,那些一開始就打算騙你的無照境外平台,依舊得靠你自己提高警覺。
說到底,這部法律今天不會讓你的錢包變多或變少,但它決定了未來你在台灣碰加密貨幣時,背後有沒有法律管轄。台灣選的是大型資本主導、十足準備、慢工出細活的那條路。從產業自律走向專法治理,台灣的加密貨幣,總算正式走進了開始轉大人的階段。
常見問題
台灣《虛擬資產服務法》什麼時候上路?
法案 2026 年 6 月 30 日三讀通過,但需待金管會訂定約 9 項子法後才正式施行,預計最快 2027 年第一季、3 月底前完成,屆時專法上路。現有 8 家業者最長有約 2 年過渡期完成換照。
《虛擬資產服務法》對一般投資人有什麼影響?
未來交易所須持金管會牌照營業、客戶資產要分離保管,捲款跑路風險降低;詐欺與操縱市場入刑最重關 10 年。對散戶是多了一層保障,但合規成本墊高後,市場可選的平台與穩定幣可能變少。
*本文僅供參考,不構成投資建議。加密貨幣市場波動劇烈,投資前請審慎評估風險。*

📍相關報導📍
台灣首部加密專法「虛擬資產服務法」三讀過關:VASP 全面許可制、穩定幣三重門檻、詐欺最重關 10 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