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最高人民法院今日召開新聞發布會,刑三庭庭長汪斌明確表示,下一步將重點打擊利用虛擬貨幣、地下錢莊進行洗錢的關聯犯罪,並加大財產刑力度「不讓犯罪分子在經濟上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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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最高人民法院刑三庭庭長汪斌今日(26 日)在最高法舉行的「人民法院依法懲治電信網路詐騙、侵財犯罪工作情況」新聞發布會上表示,下一步法院將把打擊重點聚焦於犯罪集團首要分子、骨幹成員、電詐「金主」、組織偷渡的「蛇頭」,以及為跨境電詐犯罪提供武裝庇護的組織等。
值得加密產業關注的是,汪斌特別點名利用虛擬貨幣、地下錢莊進行「洗錢」的關聯犯罪,以及在電詐犯罪過程中實施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綁架等暴力犯罪,均列為下一階段的打擊重點。
財產刑加碼
汪斌進一步表示,人民法院將依法加大對電詐犯罪分子的財產刑適用力度,核心原則就是「不讓犯罪分子在經濟上得利」。具體而言,法院將引導涉及「兩卡」(電話卡、銀行卡)幫信罪、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的犯罪人員自願補償被害人,並將退贓退賠作為認罪悔罪、從寬量刑的情節予以考慮。
對於有能力但拒不退贓退賠的犯罪分子,法院將依法從嚴懲處。這意味著透過虛擬貨幣轉移贓款的犯罪分子,即便資產已轉換為加密資產,仍可能面臨更嚴厲的追繳與量刑。
虛擬貨幣成電詐洗錢「主要通道」
事實上,中國司法機關近年持續加大對虛擬貨幣洗錢的打擊力度。2024 年 8 月,最高法與最高檢聯合發布的司法解釋中,已首次將「虛擬資產交易」明確列為洗錢方式之一。據最高檢數據,2024 年起訴利用虛擬貨幣轉移犯罪所得等洗錢犯罪達 3,032 人。
隨著電信詐騙集團日益依賴 USDT 等穩定幣進行跨境資金轉移,虛擬貨幣已成為地下錢莊之外,犯罪分子洗錢的另一「主要通道」。此次最高法在發布會上再次點名,顯示中國司法體系對加密資產在非法資金流轉中所扮演角色的高度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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