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 ANT 拿到的是每股一票的 Class A,但所有 Class A 加起來最多僅佔 49.9% 投票權,另外 50.1% 由七位共同創辦人組成的 Founder LLC 以 1 股 Class F 行使。長期利益信託則以 1 股 Class T 選出 7 席董事中的 4 席。
(前情提要:Anthropic 上市前擬設特殊股:創辦人合計持股 14%,但拿走 50.1% 投票權)
(背景補充:Anthropic 宣布捐出 5% 股份成立公益基金!估值每增五成可再加碼 2%)
買到 ANT 股票的人,拿到的是 Class A 普通股:每股一票,可以投票。但所有 Class A 的票加起來,最多僅佔全公司投票權的 49.9%,另外 50.1% 固定握在七位共同創辦人手上,也就是說一般股東的投票,通常左右不了決策。
Anthropic 在美東 10 月 26 日公開遞交招股書(S-1),申請在 Nasdaq 掛牌,發行價與股數仍留白。但治理條文寫得很細:公司設計了五種股份,由兩個機構分掌控制權,一個是選出董事會多數席次的長期利益信託,另一個是握有過半投票權的創辦人。
五種股份各是什麼?
Class A 是公開市場買得到的股票,每股一票,按比例分股息與清算款。創辦人的個人持股也是這一種,但持股與投票權百分比,招股書因發行股數留白而空著。
Class N 的股息與清算權利和 Class A 相同,卻沒有投票權,法律強制投票的情形除外。持有人以策略夥伴為主,招股書點名亞馬遜與 Google 各持有超過 5% 的股本;Anthropic 捐給公益子公司的 846,840,960 股也是這一種。Class N 在公開市場賣出,或轉讓給非 Class N 持有人、且持股不超過 9.99% 的第三方,就自動轉成有投票權的 Class A。
Class T 全公司僅 1 股,由長期利益信託持有,沒有股息,用途是選出並罷免 Class T 董事。上市後董事會共 7 席,Class T 董事佔 4 席。
Class F 同樣僅 1 股,發給創辦人成立的 Founder LLC,成員起初是 Dario Amodei、Daniela Amodei 等七位共同創辦人,常被稱為共同創辦人的 Benjamin Mann 不在內。Class F 沒有經濟權利,票數卻永遠等於全公司投票權的 50.1%:公司每多發 100 萬股 Class A,它就自動多出約 100.4 萬票,不會被稀釋。
Class E 是員工專用,不能轉讓,沒有經濟權利,上市時為 0 股。員工每任職滿六個月拿 1 股,創辦人不發。它一股一票,但僅能投兩件事:一個特定 Class T 董事席次的提名爭議,以及信託條款的修改案。
兩道控制權怎麼運作?
第一道是長期利益信託(LTBT)。它由 5 位與公司沒有財務利害關係的受託人組成,目前到任 4 位,由現任受託人多數決選出新受託人;招股書寫明,實務上公司高層與受託人密切合作挑選人選。
信託能做的有兩件:選出並罷免 4 席 Class T 董事;合併或出售全部資產這類大事得先過董事會,而董事會多數由信託選出,等於多一道關卡。信託不能做的更多:不參與日常經營與策略,Class T 沒有經濟權利。
公司要清算、出售 50% 以上投票權或經濟權益、轉移超過能力門檻的 AI 模型控制權或申請破產時,僅需事前書面通知信託,通知期還可以豁免。
第二道是創辦人。Founder LLC 怎麼投 Class F,由七人一人一票、過半決定;意見不一或多數棄權時,Class F 就按 Class A 實際投出的票按比例投,等於不表態。這 1 股決定董事會另外 3 席、章程修改,也包括任何合併案的股東表決。換言之,併購要同時過信託選出的董事會,與創辦人手上的股東表決兩關。
兩道控制權的落日條款並不對稱。Class T 沒有到期日,要消滅它得修改信託條款,受託人反對時,需創辦人、員工與 Class A 三方都過關。Class F 則會自動失效:Founder LLC 成員連續 90 天少於 3 人,就啟動 450 天過渡期,期滿後 Class F 與 Class E 全數無償贖回,董事會改為三年交錯任期。
成員會因辭職、死亡、喪失行為能力、因故除名,或持股降到上市時所持 Class A 的 2% 以下而移出;值得注意的是,招股書摘要列出的移出事由沒有「離開公司」這一項,細節要看 Founder LLC 協議。
這對買股票的人代表什麼?
招股書自己的風險因素寫得很白:Class A 持有人通常無法影響任何表決或董事選舉,除非創辦人內部無法形成多數。多重股權結構還可能讓公司進不了某些指數,被動型指數基金不會買進。動區認為,這意味著收購溢價的路很窄,敵意收購幾乎沒有空間。
信託選得出董事會過半,使 Anthropic 成為 Nasdaq 規則下的「受控公司」,可不遵守董事會過半獨立等規定。公司表示董事會目前過半獨立,僅預計對提名與公司治理委員會使用豁免,但這是現況說明,不是條文義務。
Anthropic 也是公益公司(PBC),董事有義務在股東財務利益、受公司行為影響者的利益與公益目的之間取得平衡。招股書預先警告,這可能讓公司放棄營收,例子包括禁止模型用於完全自主武器與大規模監控。
若股東要提告要求執行這項義務,特拉華州法規定須持有 2% 股份,或持股市值達 200 萬美元,取較低者。以這種規模來算,門檻實際至少要 200 萬美元:散戶小額持股基本上提不了告,大額法人才有路徑。
總的來說,買 ANT 買到的是 Anthropic 的經濟成長,而方向盤在信託與七位創辦人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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