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前就被抓到欠稅大戶的韓國藝人黃正音,今天(15)因挪用公司資金高達近億台幣投資加密貨幣,首次出庭。
(前情提要:韓國執政黨推七大加密新政:廢除交易所銀行限制、開放比特幣ETF、STO 合法化.. )
(背景補充:韓國啟動 CBDC 試驗:7-11 接受數位韓元加碼「全商品10%折扣」,聯合七大本土銀行 )
演出《Kill Me, Heal Me》、《她很漂亮》、《7人的逃脫》等連續劇而知名的韓國藝人黃正音,因涉嫌挪用公司巨款投資加密貨幣而受審。此案涉款超過 43 億韓元(換約新台幣 9200 萬元)。在2025年5月15日首次公審中,黃正音承認侵佔等公訴罪名,但其辯護理由引人注意。
首次公審
根據韓國當地媒體Naver,黃正音今日在濟州地方法院開審。檢方指控,41 歲的黃正因在2022年初挪用其獨資企劃公司的公款,將公司7億韓元貸款以預付款名義投資加密貨幣,至2022年底共侵佔約43.4億韓元,其中約有42億韓元用於加密貨幣投資,違反《特定經濟犯罪加重處罰法》中的侵佔罪被不拘留起訴。
辯護「公司無法開戶」會賣房賠償
今日開庭中,黃正音方面承認公訴事實,承認挪用42億韓元投資加密貨幣。其律師辯稱,黃正音投資是為「公司發展」,並說明:
「由於法人無法直接持有加密貨幣,故暫時以個人名義投資,導致本次事件。」
由於該公司為黃正音獨自出資,律師強調公司收益源於黃正音,最終歸其所有,盼法院考量。為彌補損失,黃正音已出售部分加密貨幣,並計劃賣房還款。法院已同意其延期審理,讓黃正音籌措賠償金的請求。
韓國法律解析
目前韓國已開放執法機關開設加密貨幣「實名帳戶」,以方便扣押犯罪收益、強制徵收欠稅等需要虛擬資產的提存。而非營利法人和加密交易所的「實名帳戶」則預計在今年第二季內開放。
至於專業投資法人與普通法人(如黃正音自己開的公司)的實名加密貨幣帳戶,則還在研擬中,尤其是開放普通法人參與加密貨幣投資,因為涉及到立法與外匯稅制等需要廣泛立法、修法,仍在韓國金融委員會的中長期規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