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檢署拍賣RM名錶和4枚比特幣,沒想到引起不少網友質疑「洗錢最好方式」,有這麼容易嗎?
(前情提要:美國恐很快出售6.9萬枚比特幣,「絲綢之路」被竊BTC沒收法拍 )
(背景補充:250枚「實體比特幣硬幣」拍出720萬美元!超OG BTC藏品Casascius史上首場拍賣 )
本月14日台中地檢署一場犯罪所得法拍會,賣出精品名錶 Richard Miller 粉鑽錶、8克拉鑽戒、4枚比特幣等從跨國詐騙集團手收沒入的犯罪所得,由於一名「神秘男子」以新台幣3,900萬標得RM鑽錶,畢竟不是人皆黃仁勳,可說是秀了一波驚人財力;此外4枚比特幣拍出,也有3枚得標價已超出市價,引起民眾議論「是不是犯罪集團洗錢,拿髒錢去法拍會買東西?」

4枚比特幣部分溢價拍出
在 14 日的中檢法拍會中,共有 4 枚比特幣分別以 1 枚為單位拍賣,拍出價格各為新台幣 308 萬、315 萬、313.5 萬、321 萬。當日拍賣時以比特幣市場價格約為 10.38 萬美元,換約台幣約為 313 萬元。得標人在被現場媒體詢問時僅表示,看好比特幣未來升值空間。

加密貨幣社群不乏有人說「更便宜的現貨要買就有,真不知道為何要溢價出標,錢太多嗎?」
中檢回應:我們不收現金
而知名律師林智群也有相同疑慮,他在臉書發文,表示不知法院和檢察署在法拍時,是否有落實 KYC?是否確認錢從哪裡來的?
「我一直覺得法院其實是洗錢最好的手段,燈下黑啊!如果被告以5000萬元交保,律師帶現金到法院繳納,法院人員僅會點鈔,天價交保卻從來沒有人追問錢是哪裡來的,如果被告是詐騙集團,那個錢看起來很可疑!不是嗎?
像這種法拍程序,除了不動產投標時不能用現金之外,其他情況沒什麼限制,如果我是詐騙集團,用現金3900萬元買一支名錶,還有法院文件證明來源,原本的黑錢,到法拍程序洗一次,出來就是一支乾乾淨淨的名錶了。」
中檢與執行署今日回應,「法拍沒有收現金!都是透過銀行處理匯款或大額存款,KYC部分銀行會確認,而且我們在拍賣錢都會登記競買人的資料,也會知道拍定人是誰。」
先前傳出,當日花費 3,900 萬元拍下 RM 粉紅鑽錶的白衣潮男,其實是該錶廠台灣經銷商的代表人員,受到公司指示回買該支全球限量錶。
而動區也詢問在台處理過加密貨幣法拍的法律團隊過往經驗,其實願意投標的客戶都有一定的溢價範圍,只要不超出範圍,代理人就算超過市價仍會喊標。換句話說,人家就真的是錢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