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 宜蘭地檢署新聞稿與多家媒體報導,宜蘭冬山鄉東林寺張姓住持父子涉嫌侵占信眾捐款,並以購買黃金、白銀與虛擬貨幣的方式洗錢,11 月 3 日遭法院裁定羈押禁見,案件尚未起訴。宗教團體是否容易被用來洗錢?
(前情提要:ACE虛擬幣詐騙首腦,宜蘭開精舍「洗腦信徒直銷賣垃圾幣」、偷藏上億贓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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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摘要
- 東林寺住持父子 11 月 3 日涉公益侵占與洗錢,遭羈押禁見
- 洗錢防制法第 5 條列管銀樓與虛擬資產業者,未列宗教團體
- 官方 2024 年評估 201 家全國性宗教財團法人為較高風險,評級與 2021 年相同
宜蘭地檢署指出冬山鄉一間寺院的住持與其子涉嫌侵占信眾捐獻。檢方指兩人以購置黃金、白銀及加密貨幣等方式洗錢。聯合報等媒體報導為東林寺的張姓住持父子。兩人已被宜蘭地方法院裁定羈押禁見,案件仍在偵查階段,尚未起訴。
洗錢防制辦公室公布的 2024 年版國家洗錢資恐及資武擴風險評估報告,把 201 家全國性宗教財團法人列為「較高風險」。理由是有匿名捐款,部分團體也涉及高風險國家或地區。這項評級與 2021 年的前一版相同,評估對象以全國性組織為主。報告沒有統計洗錢案件中宗教團體的占比,也沒有針對地方寺廟另做評估。
檢方公布了什麼、沒公布什麼
依新聞稿,張姓父子涉嫌公益侵占罪,另涉洗錢防制法的加重洗錢罪。公益侵占指因公益目的持有他人財物,卻據為己有,現場查扣黃金、白銀及虛擬貨幣等物。
檢方沒有公布侵占金額,也沒有說明虛擬貨幣的幣種、數量與購買管道,也沒有說明這間寺院的登記類型。初估侵占金額逾億元,也有媒體報導檢調在禪房外挖出近 800 公斤金銀,市值逾 3.3 億元。
案件起點是一名信眾家屬 8 月提出的詐欺告訴,家屬指控母親陸續捐出近 3 億元。張姓住持 8 月出庭時否認詐欺,表示款項都是信眾自願捐來建寺。
官方評估全國性宗教財團法人為較高風險
報告第 10 章依防制洗錢金融行動工作組織(FATF)建議第 8 項的分類,把非營利組織分成 6 類。人民團體、全國性宗教財團法人、社會福利慈善財團法人評為較高風險,醫療、教育、文化類財團法人則評為較低風險。這個結果與 2021 年的前一版完全相同。
報告統計,截至 2023 年 12 月,全國性宗教財團法人共 201 家。依宗教分,基督教 89 家、天主教 39 家、佛教 42 家、道教 6 家、其他宗教 25 家。登記財產總額約 1,523.6 億元,換算下來每家平均約 7.6 億元。報告說明,近三年總資產增加逾 117 億元。
這些財產多半是不動產。報告指出,201 家中只有 71 家以現金設立,絕大多數以教堂、寺廟等宗教場所的不動產申報為主要登記財產。團體的主要活動在國內,少數在柬埔寨等國家有海外活動。
捐款來源以信徒等個人為主,少部分來自民間企業與國內外法人,多半是出資的母組織,另有分散的匿名捐款。
報告總結,全國性宗教財團法人有匿名捐款,部分團體也涉及高風險國家或地區,因此整體評為較高風險。報告腳注註明,柬埔寨在 2021 到 2022 年仍被 FATF 列為有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策略缺失的國家或地區。前一版(2021 年)給的理由則是,主管機關沒有法律授權可向全國性宗教財團法人要求海外捐款人的身分或國別資料。
評級以全國性組織為準,未涵蓋地方寺廟
這項評級的範圍有幾個限制。報告指出,非營利組織有被濫用於資恐的風險,但台灣的資恐風險相對低。報告對 FATF 定義的 6 類主要非營利組織,評估洗錢與資恐風險,只用「較高風險」與「較低風險」兩級簡化評級。評估主要以全國性非營利組織為基礎,201 家的統計也只計入全國性宗教財團法人。
亞太防制洗錢組織(APG)2019 年相互評鑑報告第 227 段,重述了國家風險評估的結論。評鑑報告指出,人民團體、宗教財團法人及社會福利慈善財團法人因匿名捐款資訊不足,具有潛在風險。報告同時寫明,沒有透過非營利組織進行資恐的案例。
評鑑報告第 262 段提到,主管機關對這三類團體加強宣導,並要求做產業及機構風險評估。調查局洗錢防制處等單位也協助主管機關,進行更聚焦的場外與現地監理。
2024 年版報告的非營利組織章節同樣沒有談到黃金或虛擬貨幣。同份報告在產業脆弱度評估中,虛擬資產業維持「非常高」,銀樓業維持「高」,兩者都與 2021 年版相同。
寺廟與宗教財團法人的現行規範
依 2024 年報告的分類,宗教性質的組織分屬不同類別。全國性宗教財團法人自成一類,以社團登記的宗教團體則歸在人民團體的社會團體之下。寺廟另依監督寺廟條例,向地方主管機關登記財產與法物。
監督寺廟條例 1929 年(民國 18 年)公布,全文 13 條。條例至今仍規定,住持每半年要報告寺廟收支款項與興辦事業,並公告之。住持除了宣揚教義、修持戒律與其他正當開支,不得動用寺廟財產的收入,違反者可被逐出寺廟或送法院究辦。條例第 3 條另寫明,由私人建立並管理的寺廟不適用這部條例。
財團法人法要求財團法人每年把工作報告與財務報表送主管機關備查。財產或年度收入達一定金額的,財報還要經會計師查核簽證。第 75 條規定,宗教財團法人的許可設立、組織、運作及監督管理「另以法律定之」。完成立法前適用民法及其他相關法律,全國法規資料庫目前查不到這部專法。
洗錢防制法第 5 條的列管名單沒有宗教團體。名單上是銀行等金融機構,提供虛擬資產服務的事業也適用金融機構規定;指定的非金融事業則包括銀樓業、地政士、不動產經紀業、律師與會計師等。虛擬資產業者未完成洗錢防制登記就營業,依第 6 條最重可處 2 年有期徒刑,罰金上限 500 萬元。
宗教場所牽涉虛擬貨幣的案件,站內曾報導 ACE 王牌交易所案。台北地檢署 2024 年 4 月依組織犯罪、詐欺、洗錢等罪起訴 32 人。據動區 2024 年 9 月報導,檢方再追加起訴 133 人,新增的是 102 名業務員與 4 名分會長。
當時 ACE 詐騙案也涉入宜蘭的宗教團體,當時報導,警方指詐團首腦曾把 1 億餘元交給宜蘭一處精舍的負責人母女,精舍被當成洗錢據點。宜蘭縣政府民政處當時表示,這間精舍未登記在案,縣府難以管理。精舍負責人遭起訴、檢方求刑 15 年以上,她在羈押庭上否認犯行,該案判決尚未出爐。
東林寺案方面,檢方新聞稿表示全案由專案小組持續擴大清查。虛擬貨幣涉及的金額與流向,檢方至今尚未公布。
常見問題
官方有沒有評估過全國性宗教財團法人的風險?
有。2024 年國家風險評估把 201 家全國性宗教財團法人列為較高風險,理由是有匿名捐款、部分團體涉及高風險國家或地區,評級與 2021 年相同。報告沒有洗錢案件的宗教占比。
東林寺住持父子涉嫌什麼罪?洗錢罪刑度怎麼算?
檢方指兩人涉公益侵占與洗錢防制法第 19 條第 1 項罪嫌,尚未起訴。洗錢財物達 1 億元處 3 到 10 年,未達處 6 個月到 5 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