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證交會(SEC)罕見出招,發布主席 Paul Atkins 任內首條加密資產重大規則「Regulation Crypto Assets」提案:以雙軌豁免放行加密資產發行,最高單年度募資 7,500 萬美元,並開放 60 天公評。這紙草案被視為與國會市場結構立法競速的關鍵一步。
(前情提要:SEC 取消加密資產關鍵表決,美國監管數位資產新變數)
(背景補充:美國 SEC 發布 2026 監管議程:將修訂加密貨幣交易所與經紀商規則、放寬企業申報)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罕見出招,於本週二(8 月 18 日)正式提出主席 Paul Atkins 任內的首條加密貨幣重大規則「Regulation Crypto Assets」草案,為數位資產立下第一個常設監管框架。原定 8 月 14 日舉行的表決會議因「無法預見的日程問題」臨時取消,外界一度認為進度生變,這份提案如今意外落地,正式啟動監管與立法並行的雙軌時代。
提案核心是為加密證券的發行鋪出一條「免於觸發全面註冊義務」的豁免路徑,並建立「Regulation Crypto Assets」作為數位資產的第一套常設規則。國會在八月中旬仍未能透過市場結構法案,SEC 此刻選擇獨自前行,等於在立法空窗期先用行政規則卡位。
雙軌豁免怎麼運作?
草案提供兩條發行豁免路徑,用意是讓不同規模的加密專案都能找到合法的募資空間,而不必先背上完整註冊義務:
- 第一軌(新創型/startup):一次性的「新創發行」(startup offering),四年內累計上限 500 萬美元。
- 第二軌(規模型):每隔一年最高可募資 7,500 萬美元,規模更大,適合已有經營基礎的專案。
- 兩軌都要求發行者向投資人提供「原則基礎」的敘事性揭露資訊,確保不會規避資訊義務。
- 第二軌再加碼:必須附上財務報表,並承擔持續性的申報義務。
換言之,尚未上線的區塊鏈專案可先走第一軌試水溫;已運作一段時間、需要更大資金池的協議,則能在一年 7,500 萬美元的額度內分批募資。這種「分軌」設計,比過去每次都要按個案申請豁免(No-Action)更可預期,也是產業苦動多年的行政路線。
「非投資契約」與安全港:Atkins 給發行者的大禮
更具突破性的是,這條規則擬允許部分加密資產在特定條件下不觸發「投資契約」(investment contract)的認定,同時為「已完成或永久停止核心管理努力」的發行者提供安全港(safe harbor),減少「合規後仍怕被追責」的顧慮。SEC 主席 Paul Atkins 在宣告中強調:「今天,我們正開創一條新道路,以一套豁免組合促成資本形成,且能讓美國的加密資產創新於往後數年蓬勃發展。」
若實際生效,「投資契約」豁免門檻將直接決定哪些代幣可被認定為非證券類資產;安全港機制則降低發行者「全面符合規管後仍怕被追究」的心理負擔,把「先註冊、後發行」的舊商業邏輯翻轉為「功能與治理結構決定待遇」,對渴望 IPO 卻一直卡關的鏈上專案是重大利多。
60 天公評期:與國會競速的最後衝刺
SEC 邀請各界提交建言信,期限為60 天;期滿後由機構審閱數個月,才可能進入最終討論。值得注意的是,公評視窗與參議院剩餘的立法動態高度重疊:數位資產市場清晰法(Digital Asset Market Clarity Act)仍在參議院最後三週的議場時間表上試圖突圍;若國會成功透過,這份規則的地位與內容都可能被「升級」或被取代。
Atkins 該段話也耐人尋味:他強調推進監管速度之外,「立法仍然不可避免」,若不建立持久的、面向未來的法規,今天做成的努力,未來可能被一名「失控的監管者」(rogue regulator)推翻。言下之意是行政規則容易隨政權更替而變,國會若能在休會前拿到國民共識,才是長久之計。
市場意義與後續觀察
對美國產業而言,這是從「個案豁免」走向「制度常設」的關鍵轉折:一旦落地,區塊鏈團隊啟動發行不必再苦等 SEC 逐案回應,募資的可預期性大為提高;對亞洲與臺灣觀察者而言,這也再次凸顯「行政先行、立法補位」的監管路線差異,值得臺灣虛擬資產專法制定參考。
後續可觀察三個方向:第一,60 天公評期誰會旺季:交易所、代幣化團隊與風投將提出哪些貼近市場的修正建議;第二,SEC 尚未出爐的「創新豁免」機制與本框架的關係是否會疊加;第三,若草案能與《數位資產市場清晰法案》同步推進,這 2026 下半年全球監管圈的風向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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