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8 歲的賓大名譽教授馬文在費城人行道上擋 Uber Eats 送餐機器人,10 月 14 日被警方以擾亂秩序處理,她說將以憲法第一修正案抗辯並繼續擋。
(前情提要:Uber 客服部門再砍 10%,承認裁員理由是擁抱 AI)
(背景補充:外送專法等了6年!下週正式上路,每趟最低報酬45元,爭議在哪?)
費城中心城的人行道上,78 歲的賓州大學名譽教授馬文(Carolyn Marvin)於 10 月 14 日下午擋在一部 Uber Eats 送餐機器人前面,被費城警方以擾亂秩序處理。她表示會用憲法第一修正案保障的抗議權利抗辯,而且還會繼續擋。
PhillyVoice 的專訪指出,馬文當天剛打完流感疫苗,走出來看到機器人,就做了幾個月來一有空就做的事:站到它前面。
她說員警在她站了「相當久」之後上前請她讓開,她一再拒絕才被逮捕。費城警方表示,他們接到「涉及機器人的刑事毀損」報案,到場後這名女子無視「多次命令」,因此開出擾亂秩序的刑事違規通知。
她為什麼要擋機器人?
馬文說,她抗議的是「為了壯大自家獲利而取代真人外送員的企業」。她對費城 ABC 旗下的 6abc 說得更直接:「我知道它們正在搶外送員的工作,所以每次看到,我都站到它們前面,不讓它們往前走。」機器人 3 月在費城上路,她已擋了好幾個月。
對此,路人的看法分歧。馬文說,有人很贊成,也有人覺得這對付錢點餐的顧客不公平。她通常告訴對方,如果在意錢,機器人對外送員的衝擊也該讓人擔心。
她的背景有點反差。依賓大教職頁,她是賓大傳播學名譽教授,退休前在賓大教言論自由課。她 1988 年出版的《When Old Technologies Were New》(《當舊科技還是新科技》),研究 19 世紀末電話、電燈剛出現時,社會怎麼看待、怎麼害怕它們,例如有人擔心電話會傳染疾病。
不過她不把這次行動看成學術工作的延伸:「我會說這是我的公民身分。我是在行使公民身分的權利,所以我用這個角度看它。」
擋機器人犯法嗎?
報案名目是「涉及機器人的刑事毀損」,但最後開出的是擾亂秩序,不是毀損,目前也沒有報導說機器人被弄壞。
擾亂秩序規定在賓州法典第 18 篇第 5503 條。構成要件是意圖造成公眾不便、困擾或驚恐,並有打架或威脅、製造不合理噪音等行為之一。罪責一般是 summary offense,也就是賓州刑法裡最輕的一級,比輕罪再低一級;但若意圖造成重大傷害或嚴重不便,或在合理警告、要求停止後仍持續,就升為三級輕罪。警方僅說開出刑事違規通知,沒說是哪一級。
法律上還有一個反差。賓州交通部(PennDOT)公告說明,2020 年 11 月 1 日簽署的第 106 號法案,把「個人送貨裝置」納入行人定義,2021 年 1 月 30 日生效。這種裝置由遠端人員或自動駕駛操作,空車重 550 磅(約 250 公斤)以下。
因為算行人,所以不是車輛、不用領牌,但在人行區域必須禮讓行人與自行車。馬文擋下的是法律上也算「行人」的機器。
這些機器人是什麼來頭?
機器人由 Avride 製造與營運,Uber Eats 2026 年 3 月 10 日在中心城推出,之前已在當地測試約一年。它高度不到 3 英尺(約 90 公分),時速最高 5 英里(約 8 公里),可載 55 磅(約 25 公斤)。每部約值 1 萬美元,空車近 150 磅(約 68 公斤),Uber 說很難被推倒,顧客選機器人送餐就不用付小費。
擴張速度很快。費城詢問報 5 月報導,一開始約二十幾家餐廳試辦,幾週內就擴大到服務範圍內所有餐廳。費城是這款機器人的第 12 個城市,Uber 沒公開街上有幾部。Uber 一再強調機器人「不是要取代人」,並稱它能「緩解壅塞」。
不過街頭摩擦不是第一次。6abc 報導過有人在中心城踢機器人,費城詢問報也報導過有女子被機器人撞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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