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國稅廳明確規定:即便境外虛擬資產交易所已經破產清算,帳戶持有人仍須將該帳戶申報為境外金融帳戶;2026 年韓數位資產海外帳戶申報規模預估 10.5 兆韓元,較 2025 年下降 5.4%。
(前情提要:韓國交易所 Upbit:因稅收標準不確定,海外使用者仍無法提款)
(背景補充:Crypto.com 準備插旗韓國|為監管許可收購支付商 PnLink、交易所 OKBIT)
韓國國稅廳近日對境外虛擬資產(數位資產)交易所破產後的帳戶申報義務做出明確解釋:即使境外交易所已經破產,居民若為進行數位資產交易而在境外虛擬資產業者處開立帳戶,仍必須將該帳戶申報為境外金融帳戶。
這項規定來自一位居住於韓國的 A 君提出的質詢。A 君是 2022 年 11 月破產的一家境外交易所的債權人,在破產前其帳戶內仍有相關餘額;交易所破產後,他參與財產分配程式,並已將部分分配款收進自己名下的韓國外幣帳戶。A 君詢問:當境外交易所帳戶因為破產而無法正常交易與提領,處於破產程式上的索償狀態時,是否仍須依《國際租稅調整法》申報為境外金融帳戶?Digital Asset 取得的國稅廳書面回覆給出了肯定答案。
為什麼破產帳戶也要申報?
根據韓國《國際租稅調整法》第 53 條,持有境外金融帳戶的居民與韓國法人,只要在當年任何一個月份月底的境外帳戶餘額超過 5 億韓元,就必須在隔年 6 月向所屬稅務署申報。原本申報物件以存款、股票為主,自 2023 年起數位資產也納入申報範圍。
國稅廳的立場很直接:帳戶是否存在有效餘額或能否正常交易,不影響申報義務;只要帳戶名義上是該居民持有,就屬於境外金融帳戶的範疇。這意味著,即便交易所進入破產清算、帳戶處於「索償中」狀態,帳戶持有人仍需在每年的境外金融帳戶申報中列出。
2026 年數位資產申報規模預估縮水
根據最新統計,2026 年韓國境外金融帳戶申報中數位資產規模預估為 10.5 兆韓元,較 2025 年減少 5.4%。結構上,個人申報金額為 9.8 兆韓元,較前一年增加 5.4%;法人則為 7,000 億韓元,同季大幅減少 61.1%。國稅廳將整體規模下降歸因於「整體價格下跌的影響」。
對臺灣與亞洲加密使用者的提醒
韓國這項規定雖然直接適用物件是韓國稅籍居民,但對亞洲加密使用者仍有參考價值:第一,境外帳戶的定義正在擴大,不再僅限於「可動用餘額」,而是以「帳戶存在」與「帳戶名義」作為判定基準;第二,隨著全球監管趨嚴,「交易所破產就代表不用管了」的認知已經站不住腳。
臺灣目前尚未將加密資產境外帳戶納入類似韓國的強制境外金融帳戶申報制度,但金管會近年持續強化虛擬資產交易的反洗錢與資安規範。若未來臺灣也跟進類似韓國的境外帳戶申報機制,持有境外交易所帳戶(尤其是已破產或停擺平台)的使用者,很可能同樣被要求將這些帳戶納入年度申報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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