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自 8 月 11 日宣布全面禁止企業未經同意撥打行銷電話,一通最高罰 37.5 萬歐元(約新台幣 1,350 萬元),終結法國人每週被推銷電話轟炸的日常。
(前情提要:全球青少年「社群禁令」浪潮加速,台灣會跟上嗎?)
(背景補充:法國封殺預測市場 Polymarket!全面封鎖網域,違法宣傳最高罰 10 萬歐元)
法國從 8 月 11 日起,正式向「未經同意的推銷電話」宣戰。根據法國國會於 2025 年 6 月 30 日通過的新法,企業日後撥打行銷電話前必須先取得消費者同意,違者最高可被罰 37.5 萬歐元(約新台幣 1,350 萬元),個人違法撥打電話則最重罰 7.5 萬歐元(約新台幣 270 萬元)。
這項由馬克宏政府力推的新法,被視為法國近年消費者保護立法中最強硬的一次出手。
從「你可以拒絕」到「你要先答應」
法國《世界報》在報導中引述法國競爭、消費暨反詐欺總署幕僚長 Alice Vilcot 的說法:「企業未經消費者事前同意,不得主動聯絡消費者。」她強調,這項同意「隨時可以撤回」。這代表法國從過去的「選擇退出」制度,徹底翻轉為「選擇加入」,過去是消費者要主動掛號拒絕,現在變成企業要先問過你才能打。
法律仍留了兩道口子:消費者可以主動勾選同意欄位,選擇接收行銷電話;企業若與消費者已存在契約關係,也能就新的商業方案聯絡對方。換句話說,買過一次東西的老客戶,店家仍能持續行銷,但陌生開發電話全面禁止。
過去法國人若不想被推銷電話騷擾,得自行到政府的 Bloctel 名單註冊拒接;但消費者團體長年抱怨,不少電話行銷公司根本不理會這份名單。Vilcot 指出,一家愛爾蘭公司去年就因撥打 Bloctel 名單上的號碼、違反舊制規定,被重罰 600 萬歐元(約新台幣 2 億 1,600 萬元)。
民眾日後若還接到違法推銷電話,可透過政府網站直接檢舉。
四分之三法國人每週被騷擾
官方統計顯示,法國約有四分之三的民眾每週至少接到一通不請自來的推銷電話,不少人一週收到的還不只一通。
2024 年,11 個消費者保護團體發布聯合聲明,直指「消費者的市話與手機不斷遭到無數不受歡迎的電話行銷騷擾,這種侵擾已經成為他們日常生活的一部分」,要求政府全面禁止。這份聯署,被視為推動這次修法的關鍵民意基礎。
摩洛哥示警:法國新法恐震盪 5 萬個飯碗
新法在法國國內普遍受消費者歡迎,不過在直線距離不到 2,000 公里的摩洛哥卻掀起焦慮。
摩洛哥就業部長 Younes Sekkouri 今年 3 月公開示警,法國這項新規可能讓該國客服產業 4 萬至 5 萬個工作機會陷入風險,原因是法國市場貢獻了摩洛哥電話行銷產業超過八成的營收,法國消費者少接一通電話,可能就是摩洛哥某個客服人員少一次上工機會。
放眼全球,各國對付推銷電話騷擾的態度並不一致。鄰國德國早在 2009 年就實施類似的事前同意制度;但美國、加拿大、英國目前仍是「選擇退出」邏輯,美國民眾可登記全國「請勿來電」名單,加拿大有自己的謝絕來電名單,英國則靠電話偏好服務把關。
在英國,企業撥打已登記謝絕來電名單的號碼,最重可罰 50 萬英鎊(約 67 萬美元)。
台灣呢?個資法有雛形,但罰則差了近百倍
回頭看台灣,同樣的問題並不陌生,只是台灣的因應腳步慢了不少。
台灣其實已經有法源雛形。《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20 條第 2、3 項規定,非公務機關以行銷為目的利用個資,必須在「首次行銷」時提供消費者免費表達拒絕的管道;消費者一旦表示拒絕,業者就應立即停止利用其個資行銷。
問題是,台灣採用的仍是「選擇退出」的老邏輯,跟法國修法前的舊制如出一轍,法國正是因為證明「選擇退出」防不了騷擾,才會轉向「選擇加入」。
真正的落差在罰則。台灣違反個資法第 20 條,主管機關依第 48 條規定只能先「限期改正」,業者逾期不改才處新台幣 2 萬元以上、20 萬元以下罰鍰,還可以按次處罰。
對照法國一通電話最高罰 37.5 萬歐元(約新台幣 1,350 萬元),台灣的罰鍰上限連法國的 2% 都不到,而且還得「先勸導、後開罰」,嚇阻力道天差地遠。台灣也沒有像法國 Bloctel、美國 Do Not Call、英國 TPS 那樣的全國性拒接名單,消費者想閃避推銷電話,只能靠自己一支一支手動封鎖。
台灣要不要跟進法國走向「選擇加入」,法源架構其實已經有了。只要立法院願意把個資法的罰鍰上限拉高到足以讓企業肉痛的等級、比照法國建立全國性拒接名單,並把行銷電話從「事後拒絕」翻轉成「事前同意」。
台灣不是做不到,只是金融業長年倚賴電話行銷通路,修法勢必要先過產業遊說這一關,這跟摩洛哥客服業者面臨的處境,本質上是同一道難題的兩個版本。
📍相關報導📍
Chrome 瀏覽器商店 8 月推新政策:禁止預測市場、AI 擴充、資料收集等相關插件

